如果有人告诉你 出租、出售银行卡四件套 足不出户就能月入几千 你是否会心动? (银行卡四件套即持卡人个人银行卡、对应绑定的个人实名手机卡、个人身份证和银行U盾) 出租、出借、买
如果有人告诉你
出租、出售银行卡“四件套”
足不出户就能月入几千
你是否会心动?
(银行卡“四件套”即持卡人个人银行卡、对应绑定的个人实名手机卡、个人身份证和银行U盾)
出租、出借、买卖“银行卡四件套"
如果被犯罪分子
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动
租借人、买卖人将沦为犯罪分子的“帮凶”
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
甚至更严重的后果!
回顾案件:
2021年5月初,西昌市民黄某在自己开设的民宿店内,遇见了同乡刘某。在同乡刘某的介绍下,黄某结识了前来住店的客人李某等人。
5月8日,李某找到黄某称自己有一笔钱需要借用其银行卡转账,转账成功后,将给予一定的“好处费”。在“好处费”的诱惑下,黄某将自己名下7张银行卡借给李某等人进行转账。
资金到达黄某账户后,黄某按照付某要求,先后向其提供验证码,并将资金转入付某指定账户。
殊不知这些资金都是涉诈资金!
期间,黄某有一张银行卡被冻结了,打电话询问刘某,到底转的是什么帐,是不是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但刘某一再保证李某是他好朋友,没有问题,过几天银行卡就解冻了,而且又给了黄某一笔“好处费”。黄某先后一共借出7张银行卡,获得“好处费”3000元。
经查,2021年5月8日至5月11日期间,黄某的7张银行卡共接收涉诈资金26.3085万元,涉及全国电信诈骗案件17起。
目前,黄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